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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是走过场吗?
 
有这样一个问题:在股权转让中商业/尽职调查先行还是股权转让意向书谈判先行?
众所周知,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作为投融资领域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其作用在于缩小买方与卖方之间的信息差,让买方了解卖方公司或股权标的的瑕疵、风险、价值,以降低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为交易打下基石。
在中国,尽职调查作为商业调查研究的方式之一,也经常出现在交易场景中。
但在股权转让或收购业务中,尽调并不一定是必备流程或优先于转让意向书的流程,原因在于:
1、交易需要。机会有时是一瞬间,比起耗时耗力的尽调,意向书谈判容易更早锁定双方,推进交易。
2、股权转让的协议书文本已经较为成熟,在一定意义上来说,覆盖了常见风险,条款较为完备。因此在初期进行转让意向书的谈判具有一定的基础。
3、针对股权转让的谈判本身也可以视为尽职调查的一部分。尽职调查本身虽也有访谈的内容,但实际上受制于场景、提出的问题,可信度并不高,也有“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之嫌。而谈判中的互动往往是基于商业利益的争取,能更清晰地看到买卖双方的真实诉求和底线。
4、尽调本身也有成本,且其效果会受到一定的条件限制,这一点与审计颇为相似。审计中控制测试与实质性程序在适用场景上就存在差异。当交易目的简单明确,交易内容清晰,交易风险可控,尽职调查则不一定成为买方的首选。
5、避免尽调成为卖方“坐地起价”“延迟交易”的借口。在一些特定场景下,卖方作为老手,可能将尽调作为“引诱”买方或向买方施压的借口,以赢得某个窗口期。这对于买方来说是不愿意看到的,尤其当“尽调”本身已没有实质性价值时。
不过,有时候调查研究或尽调先行更为重要,对应场景为:
场景一:有背锅的风险
作为打工人,即便能理解老板的“诗与远方”,也要评估“背锅”的价值。
在一些并购中,买方老板虽然有长远的考虑,但卖方也可能非常擅于伪装,而这样的伪装往往是有“时效”的,有时候背锅意味着机遇,但也可能全是风险,尽调是一个刺探风险的通用方式,通过对尽调方案的裁剪,可以对一些与核心问题相关的内容做重点辨析,赢得窗口期甚至是交易的主动权。
场景二:法定程序(外部或内部)
上市公司、集团企业往往有特定的投融资流程,更重要的是法定监管程序也需要得到充分考虑和执行,尤其在合规的大背景下。
场景三:协议久谈不决或分歧较大
在协议久谈不决或分歧较大时可能需要通过调研寻找突破口。
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针对文本的谈判往往在一定程度上脱离场景和实际,比如股权转让款如何支付问题,在通常的商业谈判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通过了解目标公司的资产性质、现金流量、经营现状,往返于商业交易谈判与调查研究之间,寻找到双方均认可的依据。
场景四:其他经验判断
对于有一些特定优势的企业来说,信息壁垒很高,尽调的范围如果过于宽泛或深入都不现实,此时则特别需要借助业内资深专家的经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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