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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交易风险?法律尽职调查了解一下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交易逐渐变得比过去更为复杂,风险性也越来越高。
在过去,人们主要是小范围之间的“熟人交易”,彼此之间比较熟悉,配合默契,很少需要考虑风险问题,胆子大的甚至可以不签合同。
而进入信息时代后,随着通讯及交通方式的高度发达,商业交易变成主要是陌生人之间进行,彼此所在的领域可能完全不同,交易标的往往较大,交易周期往往更长,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比较突出,往往需要多次谈判和协商,但即便如此,依然可能存在交易风险。
如何避免交易风险,保障交易目的的实现?近年来开始逐渐推广的“法律尽职调查”的做法,可以了解一下。
一、尽职调查的概念
(一)尽职调查的概念
“尽职调查”,即“Due Diligence”,是指交易当事方对交易相对方的主体、交易标的等进行的适当调查和评估。
“法律尽职调查”是尽职调查的一种,是指执业律师根据客户委托,根据所服务项目之需求,依据法律法规及律师职业道德,对项目中的相关法律事实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法律分析及判断的活动。
(二)尽职调查的起源
尽职调查,最早起源于美国《1933年证券法》第11条和第12条的规定:
第11条[虚假注册的民事法律责任]:
(a)如果证券注册声明(registration statement)所披露的任何部分在生效时含有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遗漏了按规定应披露的,或遗漏了为使该声明不致被误解所必要的重大事实时,除非购买证券的人在购买时已知这种虚假和遗漏,否则任何购买人都可依法起诉。
第12条[与招股章程和通讯有关的民事责任]:
(a)(2)有关招股章程或者任何通讯中的不真实、遗漏、误导导致的举证责任和损失赔偿范围。
因此,尽职调查一开始是美国证券业的要求,美国证券业的经纪、交易商、中介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尽职调查的程序及要求。经过不断发展,现尽职调查已不仅仅适用于证券业,还适用于“企业并购”和其他商业项目的交易之中。
(三)尽职调查的必要性
在商业交易中,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此时尽职调查的必要性就突显出来了,以常见的买卖合同及租赁合同为例:
1.买卖合同
(1)卖方:不了解买方履行合同的能力,
(2)买方:不清楚即将要购买的产品是否存在“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
2.租赁合同
(1)承租人: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房产是否即将拆迁?房产位置是否具有商业价值?
(2)出租人:承租人有无支付能力?承租人的信用情况如何?租赁用途是否合法?
此时,只需开展相应的尽职调查,即可避免交易的盲目性,降低风险性。
(四)尽职调查的常见类型
根据调查目的,尽职调查可分以下种类
1.商业尽职调查:评估商业业务前景;
2.财务尽职调查:评估实际资产、负债情况;
3.税务尽职调查:评估税务风险;
4.法律尽职调查:评估潜在法律风险和诉讼、仲裁风险;
5.人事尽职调查:评估员工积极性及工作技能
6.环境尽职调查:评估环境污染状况
7.技术尽职调查:评估技术水平及发展前景
8.物业尽职调查:评估不动产市值及建筑物维护状况
二、法律尽职调查的特征
如前所述,尽职调查的种类较多,本文从律师法律服务的角度,暂以“法律尽职调查”为例,列举其特征如下:
(一)尽职调查,以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为基础
实施尽职调查,需要客户先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以此为基础展开工作。
(二)尽职调查,围绕所服务项目的需求进行
尽职调查,其目的是推进项目的实施,因此需要时刻围绕项目需求进行。
(三)尽职调查,须依据法律法规开展
法律尽职调查,主要是评估潜在法律风险和诉讼、仲裁风险,因此需要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由于法律法规有可能存在历史变化和地域性,因此尽职调查时,需要调查当时及目前的法律规定,且需要同时关注全国性及地区性的法律法规。
(四)尽职调查中,需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
法律尽职调查主要是执业律师进行,律师除了依据法律法规,还要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律师需要坚持“勤勉尽责”及“独立性”两个原则。
(五)尽职调查,需调查和核查服务项目有关联性的法律亊实
法律尽职调查主要核查的是有关联性的法律事实。
(六)尽职调查结束时,需对调查结果进行法律分析和判断
法律尽职调查主要涉及法律问题,故调查结果需要进行法律分析和判断。
三、法律尽职调查的作用
1. 知己知彼
法律尽职调查,可以帮助委托人知己知彼,了解被调查对象的真实情况,判断项目是否有实现或继续推进的可能性。
2. 增强委托人谈判地位
尽职调查,可以增强委托人的谈判地位,在项目计划调整、交易价格调整方面占据主导地位。
3. 使委托人可以对项目作出有效调整
尽职调查,可以使项目的很多内容变得清晰,可以帮助委托人及时有效地调整项目的结构、内容及时间表。
4. 确定项目的前提条件及后续安排
尽职调查,可以帮助委托人一并查明项目的前提条件,及安排好后续事项。
5.提供事实依据,确定交易文件的内容
尽职调查,可为项目提供准确全面的事实依据,委托人据此可以确定交易文件的内容、类别、数量等。
6.为律师的法律意见提供事实依据
从律师的角度,律师出具相关法律意见需要以事实为依据,尽职调查可以使律师的法律意见更为准确、合法。
7.规避律师执业风险
从律师的角度,尽职调查可以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
四、尽职调查的标准
(一)充分查明“重大事实”
法律尽职调查应从总体上把握“重大事实”——即,相互联系,作为整体,可能误导交易当事人有关拟议交易性质,或可能显著改变现有信息总和,对拟议交易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实。
(二)尽到“合理审慎”义务
法律尽职调查,需要律师尽到合理审慎义务,即要求律师在开展尽职调查时审慎履行核查和验证义务。
五、法律尽职调查的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3.《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规范(试行)》(全国律协)
4.《律师参与法律审慎调查业务操作指引》(上海律协);
5.《律师承办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业务操作指引》(全国律协);
6.《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全国律协);
7.《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司法部);
8.《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证监会、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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