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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调查公司解释-何为竞业限制
 
何为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调查是指对原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于离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得生产、自营或为他人生产、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及业务,不得在具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竞业限制义务属于劳动者的约定义务,以存在相关约定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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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行为的查明
对于竞业限制纠纷,其争议难点通常集中在竞业行为的查明上。对于劳动者直接入职或者投资同业单位的情况固然可通过用工登记、税费缴费情况、公司登记信息等证据查明。但实践中还存在诸如劳务派遣、关系挂靠、人事代理或股份代持等隐蔽性更强的竞业行为。后几种情形下,劳动者是否存在竞业行为的认定存在较大困难。
对隐蔽性竞业行为的事实认定,法院在分配举证责任时应注意用人单位的取证难度。在用人单位已提供初步证据的情况下,法官宜适时公开心证,要求用人单位进一步举证证明劳动者存在竞业行为的事实,抑或要求劳动者就其存疑行为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继而根据盖然性的标准对法律事实进行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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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取证中应特别注意个人信息保护
由于隐蔽性竞业行为难以提供直接证据,用人单位在申请调查令时可能会提出调取涉及劳动者个人信息甚至个人隐私的材料,法官应谨慎甄别。本案中,原告曾一度要求调取被告的通行大数据等信息,但法官认为此举将过度侵害被告个人权益,故予拒绝。
后记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的当下,技术创新与人才优势显然关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竞业限制制度本就是通过限制劳动者部分择业权来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在此过程中亦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相应竞业限制补偿。
市场经济下,各方主体均应秉持诚信,只有各方依法依规行事,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如此,才能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为企业经营缔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劳动者提供更舒适的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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