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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方法
 
根据过去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成功经验,我们通常建议客户采用“四阶段法”进行高效、全面的尽职调查,其包括:
(1) 初步调查;
(2) 在访问数据室之前,对公开可获得的信息进行筛选;
(3) 对数据室信息及目标公司的其它信息进行审核;
(4) 向客户提交结论及意见报告。
通过对注册知识产权权利组合的审查以获得对目标公司所拥有的或使用的注册知识产权的全面了解。如果这些信息不能从目标公司内部获得,则需进行相关的注册权利检索,并进行分析以查明特定的知识产权是否存在及其所有权归属、权利存续期间及其他主要特征。
通过对未注册知识产权权利的审查以获得对目标公司所拥有的未注册知识产权权利(如专有技术、产品或商业秘密)的全面了解。如果不能从目标公司内部获得相关信息,则需走访相关人员以获得目标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及执行程序等相关信息。然后,通过走访研发中心、工厂、仓库等真正交易发生场所现场调查方式获得更为详细的信息。
过对此上述方式获得的信息的分析来评估注册或未注册知识产权权利的保护状况。 
对知识产权法律权利的审查包括所有权证书、与雇员的关于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的合同、委托研究的研发费用支付及权利归属约定及注册权利的维持费负担等来分析目标知识产权的权属状况及实际受益人。
通过对上述所获得的信息的分析及走访有关知情人来审查包括对许可协议,技术协助协议、联合开发协议、代理制造协议、秘密及未被披露的协议对确定目标知识产权的开发链。
通过对目标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审查得出能否获得及增加目标知产权保护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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