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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先试 打造“两岸一家亲”检察品牌
 
2018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40年来,厦门市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栉风沐雨、砥砺前行,探索开展了一项又一项检察改革创新工作,发生了一个又一个或精彩、或生动、或深刻、或感人的检察故事。即日起,厦门市检察院与福建法治报联合推出系列报道,让我们一起聚焦厦门两级检察院的工作亮点,一起向恢复重建四十周年的中国检察致敬。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6日讯 被称为“海上花园”的厦门,与台湾一衣带水,隔海相望,在开展对台工作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近年来,厦门市两级检察院发挥对台工作前沿的地域优势,在涉台工作机制创新、两岸司法互助和涉台司法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特色鲜明的检察工作品牌。
先行先试
多项工作全国首创
2009年4月,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海峡交流基金会签订了《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为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提供了依据,构建了当前两岸刑事合作的基本框架。
事实上,早在1996年,厦门市检察院就依据1990年9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台湾红十字组织在金门签订的《金门协议》,请求台湾检方将厦门市检察院立案在逃的贪污案嫌疑人王某遣返回大陆。这是大陆检察机关首次依据《金门协议》将潜逃台湾的经济案嫌疑人遣返回大陆并依法进行追诉。这也是厦门涉台检察工作的锋芒初试。
厦门市检察院与台湾地区检察官参访团举行座谈
1997年1月,厦门市检察院在原反贪污贿赂局设立涉台个案协查处,成为全国首个有专门涉台工作机构的设区市检察院。
2013年1月,厦门市检察院成立涉台湾地区案件办公室,协调处理涉台湾地区刑事案件,开展台湾地区检察制度和法律问题研究,开展两岸司法互助和检察交流。
2014年6月,在海沧区检察院设立专门的“涉台检察室”,这是全国首个集中管辖办理涉台案件的检察室,集中管辖涉台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及涉台民行申诉等案件,实现涉台湾地区案件的“批捕、起诉、监督”一体化。
2016年1月,厦门市检察院成立湖里区检察院派驻自贸区厦门片区检察室,为厦门自贸区制定规章制度提供检察意见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先行先试,竭力创新,确立了厦门市检察机关在全省涉台检察工作上的领先地位,也为打造涉台检察工作品牌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年,厦门市检察院将对原鼓浪屿区检察院旧址及位于厦门自贸片区的“厦门市检察机关打击和预防知识产权犯罪教育基地”进行建设和改造升级,打造成福建省涉台检察工作展示平台,将这项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直观可视的方式展现出去,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对涉台检察工作的了解
司法互助
两岸合作打击犯罪
在《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框架下,厦门市检察机关通过健全程序、完善机制等,积极探索做好与台湾检方开展司法互助工作。
2013年4月6日,到厦务工人员卢某因与女友发生口角,用皮带勒死女友后,分尸8块,将躯干与肢体分别抛弃到五缘湾、轮渡码头等处。大约一个月后,部分断臂在台湾金门县金宁乡海岸被发现。金门县警察局随即成立专案小组,在清查确认全岛没有失踪人口后,将断臂以无名尸的方式处理冰存。同时,台湾法务部门将相关信息通过两岸司法互助管道通报给了大陆公安部门,根据大陆方面提供的相关DNA数据,最终确认无名手臂属于厦门这起凶杀案的死者。
2014年8月,厦门市检察院就提起公诉的一起涉嫌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派员赴台湾金门接受相关刑事证据。
2013年9月,厦门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卢某捉拿归案。厦门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案提起公诉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台湾地区法务部门均认定手臂遗骸是侦审杀人案的重要物证。依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双方商定,通过两岸司法互助调查取证程序,将断臂交由大陆办案部门并案处理。2014年8月4日,两岸检察机关完成了两岸首次刑事案件检察环节的证物移交合作。
2015年8月,在一起两岸犯罪嫌疑人共同走私贩卖毒品案件中,厦门市检察院向台湾检方提出司法互助调查取证要求,台湾检方予以协助调查。
以上案例,只是两岸司法互助、合作打击犯罪的一个缩影。近三年来,厦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对台司法互助案件31件。
聚焦主业
倡导人性化专业化办案
厦门市检察机关从服务对台工作大局的角度出发,开展涉台检察案件集中办理试点,推进办案的人性化、专业化。如今在厦门,全部或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台湾地区居民的一审刑事案件,集中由海沧区检察院审查批捕、审查起诉。
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全市共受理涉台刑事案件135件260人,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3件90人,逮捕29件6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2件170人,起诉78件140人。
针对两岸的差异,厦门市检察机关一方面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派出法律服务队深入台商台企集中的地方,开展法律咨询;另一方面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法律的挽救教育功能。制定相关工作规范,探索建立涉台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宣告制度。
2017年3月,厦门市检察机关依法对一起台湾地区居民涉嫌走私普通物品案依法作相对不起诉。检察机关邀请案件侦查人员、台商联络员、值班律师参与不起诉宣告和现场帮教、监督。
被不起诉人在宣告时再次悔过,表示将谨记教训,一定知法守法,并在宣告后向检察官赠送了“依法施仁、恤刑两岸”的锦旗,感谢检察机关对其宽大处理、帮其改过自新。
参加活动的台商联络员表示,这种公开审查的形式公开、公平、公正,彰显涉台检察工作职能,增强了办案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立足职能
服务台商安家乐业
目前,在厦门的台资企业超过3000家,在厦常住台胞约12万人。台商台企在厦门安家乐业,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厦门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以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台商台企在厦不断发展壮大。
2012年9月,海沧区检察院在全国首创选聘台商为检察联络员,聘请了时任全国台企联常务副会长曾钦照等6名台商担任检察联络员,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台资企业的沟通联系。检察官们还不定期前往厦门台商协会举办专题讲座,通过具体案例和法条相结合,帮助台商台企了解并遵守大陆法律法规。
对在厦台商台企牵涉的刑事犯罪,厦门市检察机关注重打击、预防和保护相结合,既保障其合法权益,又不影响其正常的经营活动。
厦门市某大型高科技台资企业,近年来员工偷盗企业财产的案件屡屡发生。对此,厦门市检察院依法打击犯罪,同时实地走访该企业,寻找发案根源,先后向该企业发出两份《检察建议》,对加强企业的安全防范措施、完善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员工的教育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改善建议。此外,联合相关部门对该企业周边的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减少侵害台资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得到台商台企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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